買新成屋簽約特別注意事項:

在您準備簽約購買新成屋前,必須先確認房屋的使用執照(房屋權狀)是否已經核發、買賣建物的門牌與看屋標的是否相同。同時也建議買主調閱「簽約 12 小時前的土地建物謄本」,以確保產權完整及了解是否有其他特約事項。至於代書,因為已非預售屋,所以買方有權力找自己的代書。

買中古屋簽約特別注意事項:

買方應確認賣方房屋稅、水電費等管理費等是否已付清。若未要求賣方支付,在買方貸款通過後,支付責任將轉嫁到買方身上。另外,中古屋買賣有所謂「瑕疵擔保責任」,也就是說 「漏水、建築安全、凶宅、侵占鄰地或遭占用」若合約無特別標註,都在保障範圍內。因此買方購買中古屋時,須特別注意合約是不是含有「本次買賣不負瑕疵擔保責任」的內容存在。

 

買房簽約注意事項

房屋買賣有二種契約,一種是公契,為建物與土地所有權買賣移轉契約書。記載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,作為產權移轉之用,通常由代書辦理,不容易產生爭議;另一種是私契,是真正的買賣契約書,如果訂約時沒有記載清楚,很容易產生糾紛,所以買中古屋簽約時,應注意事項包括:

 

一、確認產權

 

二、確認契約內容

 

公契移轉價格

公契之移轉價格為課稅之依據,應明確約定。如果簽約剛好是調整土地公告現值的七月份,更須特別確認以避免爭議。

 

各期付款方式

付款分為簽約、用印、完稅、尾款四階段。各階段支付款項成數由雙方共同約定,若賣方尚有貸款未清,可依此金額為支付尾款金額。

 

各項稅費及其他費用

當年度房屋稅、地價稅、水電瓦斯費、管理費,雙方負擔比例要定明

 

屋況說明(具實填寫,由買方本人親簽)

 

 

交屋時期及方式定清楚

一般以支付尾款同時,辦理交屋手續,惟買賣雙方如另有協議時,應以書面規定清楚,以避免爭議。

數字記載者(如坪數、金額、持分、訂金等),以國字大寫為主,避免竄改。

 

其他約定事項:

如果買方反悔不買,賣方得沒收全部的定金,若是賣方反悔不賣,應加倍返還定金。若是因為雙方原因而不能履行合約,賣方則須將訂金退給買方。這部分違約條款應完整寫進契約,避免後續爭訟。

 

三、確認簽約人

原則上應由本人親自簽約,除非有特別授權之書面證明。授權書內容,應有出售不動產座落地址及特別授權代理議價、收受訂金等權利,並提出本人之印鑑證明(需與授權書所用印者相同),才能認定是合法有效之授權。

簽約時,由代書核對雙方身份證件及相關資料,確認簽約當事人(代理人)後,由雙方簽名蓋章生效。

 

買方應備證件:

 

賣方應備證件: